各會員單位、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貫徹落實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[2015]299號),規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行為,避免惡意競爭和價格欺詐行為,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,促進招標投標行業健康發展,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制定了《關于貫徹<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>(發改價格[2015]299號)的指導意見》(中招協[2015]026號),現轉發給你們,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,請一并遵照執行。
1、在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后,各招標代理機構仍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,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提供專業、優質、優價的服務,滿足招標項目技術、經濟和管理的需求。
2、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已考慮了服務內容、成本投入和物價水平,符合招標投標行業發展的基本情況,對規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發揮了重要指導作用。因此,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后,建設單位(招標人)和招標代理機構雙方在仍未形成更加科學合理、有效的市場定價辦法之前,可以參考該標準作為概算編制和價格協商的基礎。
考慮到標的額較小的招標代理項目的服務成本,為了保證服務質量,結合我市招投標市場實際情況,對中標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項目,按中標金額100萬元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。
3、加強行業自律,對于招標代理機構違反合同約定或工作規程和服務標準規定,降低質量、減少服務、低于成本報價甚至零報價、變相贈送等惡意競爭的行為,以及巧立名目強制收費、串通價格等價格失信的行為,一經查實,我協會將對其機構和從業人員進行通報批評,并按行業自律有關規定處理。
附件:中招協[2015]026號
二○一五年七月二日